社保费缓缴政策 实施范围再扩大

 人参与 | 时间:2025-07-06 06:52:38

本报讯(记者 解丽)日前,社保施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费缓国家发展改革委、缴政财政部、策实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门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围再自2022年9月起,社保施范各省、费缓自治区、缴政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本地区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状况,策实进一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围再

据了解,社保施范社保费缓缴政策将覆盖本地区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费缓生产经营困难的缴政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策实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围再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通知指出,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此外,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提供社保缴费查询、出具缴费证明时,对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缓缴、补缴期间认定为正常缴费状态,不得作欠费处理。企业缓缴期间,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已依法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缴费状态认定为正常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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